在有关毒品犯罪中应当如何对当事人的行为定性?“贩卖”与“持有”一词之差,案件结果差之千里!
经过国庆假期的休整,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都整装待发,时刻准备迎接新的挑战。瀛格所的张玉英主任,近日作为最新一期瀛格大讲堂的主讲人给我们准备了一个有关“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实务案例进行讲解。这次的课程,让我们感受到,一名专业而优秀的刑事律师,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是力挽天倾的存在。正是因为有这样强力的辩护律师,才证明了“辩护人”这个职位有多么的不可或缺。
在张玉英主任讲解案件之前,她首先介绍了这个案子的特殊性,原本市检察院是以“贩卖毒品罪”为案由起诉的被告人,但是最终在张主任苦心钻研有关毒品法律法规和专业的程序辩护下,通过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则适用使法院改变了罪名,将被告的行为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其难度之大非专业人士不可为。这个案件的重点就在于辩护人需要察觉前期侦查阶段中司法机关的取证程序上有瑕疵,以及对于证人证言和被告人陈述笔录的研究透彻才能够力挽狂澜,将被告人原本面对的无期甚至死刑的处罚通过质证和有效辩护最终减轻到了十年,事后被告人也十分感谢主任的认真负责。张主任为我们讲解的此案辩护过程更是为我们未来办理刑事案件树立了一个榜样。同时主任也在向我们传达一个理念,即“认真专业有时能创造奇迹”。当我们作为辩护人时,越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发现越多的问题,就是在帮助监督司法机关改正他们办案时偶尔存在的瑕疵,这才是真正的对当事人和司法机关负责,发挥辩护律师应尽的作用,长此以往,才能真正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公正。
(大家在认真聆听张主任讲课)
经过本次学习,作为实习生的我们认识到,不仅普通大众需要普法,我们也需要普法,因为很多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在没有经过实务锻炼前,我们也不会轻易地查询到,例如和毒品犯罪息息相关的《大连会议纪要》和《武汉会议纪要》,也是我们经过本次学习才能得知。更是在见过实践案例后想告诫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毒品坚决不能沾,一旦碰了就根除不了,千万不要因为好奇或者是想赌一赌自己的自制力而沾染此害,一件件现实案件告诉我们真相是残酷的,当事人都是无比悔恨的。国家严禁黄赌毒自然有其重大而深远的原因,切记不要拿自己的好奇心去挑战司法的威严,因为无论你的初心是什么,借口有多么完美,都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作者:瀛格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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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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