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一起诈骗案件谈刑事案件的办案思路

     2024年5月30日下午,在这个夏日微雨的午后,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内,大家齐聚一堂,正在倾听本所合伙人闵龙律师结合近期所办理的一起诈骗罪案件来进行的刑事案件办案思路分享。

     闵律师强调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介入是为全面辩护做好早期铺垫,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阶段律师的辩护介入需要经过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委托而成,因此提醒律师审查委托人的身份属性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闵律师提到,除去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适时提出取保候审等刑事程序上的辩护意见外,还应当特别注意通过卓有成效的会见,发现案件在事实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办案实践中,一起刑事案件可能会有几十上百本卷宗。如何在浩如烟海的案卷材料中完成阅卷,并把握案件核心实质,对此后的庭审工作有着重要影响。为此,闵律师提到阅卷中要抓住案件重点,带着问题去阅卷。绝大多数案件,律师通过侦查阶段的日常会见,查阅侦查机关办案文书及《起诉意见书》,对案件事实也会有进一步的认识。但是,办案中程序存在什么问题?案件的定性是否准确?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如何?证据可能存在哪些问题或瑕疵?等等。辩护律师应当重点围绕上述问题,带着问题去阅卷。善阅卷者则卷变薄,这样就能及时发现案件程序和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做好辩护工作打下基础。

     闵律师在本次分享中强调,在未形成辩护思路之前可以通过判例、论文期刊等材料来开拓自己的思路,这亦可为自己的辩护提供较为丰富的理论依据。他在最后总结提出,在如今大力推进认罪认罚制度的司法现状之下,适时给予当事人的信心也极为重要,作为律师的本职是不到尘埃落定的最后一刻绝不会放弃,一定尽职尽责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效益,力争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

     闵律师此次精彩的分享,获得全体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为资深律师开拓了刑事辩护的思维,为年轻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指导及风险提示,未来将会指导本所刑事辩护业务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闵龙律师,2000年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后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公诉、反贪、技术部门工作,对于宣传、舆情处理也有涉猎,荣立过个人三等功,有着丰富的反贪、公诉工作经验。2015年7月主动辞职从事企业犯罪预防及企业自身刑事风险防控工作。2016年3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法律研究和刑事案件办理、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诉讼案件的办理。现在是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本人熟悉公检法办案程序,参与、经办多个重大刑事案件,均为取得相对理想的结果。

     闵龙律师联系方式:15856995009         (微信二维码如下)

作者:瀛格小编 | 发布时间: 2024-06-04 | 227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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