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炎炎,勤学不辍
炎炎夏日,挡不住瀛格律师们学习业务的热情。718日下午,在本所会议室,由瀛格所资深律师夏明志主讲了本次的周四“瀛格大讲堂”,在所的多位律师、实习律师均到场参加学习。夏律师通过两个最近着手办理的案件出发,深入剖析了在执行异议程序中会遇到的相关实务问题,与大家共同探讨相应的应对策略。

夏律师介绍的第一个案例是某开发商欠其股东朱某的欠款,而朱某又欠申请人吴某的借款,申请人吴某为了要回自己的借款,就与朱某商议,自己先给付一部分购房款,然后让朱某再款给申请人吴某作为还款。于是申请人吴某就将购房款付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又将其收到的款项还给了朱某,几个来回流转,朱某还清借款申请人吴某也付清了购房款,开发商也将该房屋向申请人吴某作了交付。但实际施工人因工程款未到位向法院起诉要求保全该房屋。夏律师认为申请人已交付购房款并实际占有该房屋,对案涉房产不应执行,应该撤销查封裁定,对该房屋予以确权。 
另一起案外人对涉案房产提出执行异议申请的案件,本案中申请人某健康科技公司的子公司也是首批合肥市某区招商引资企业,申请人房产是由该健康科技公司向某建设投资公司独立购买,但因经济环境的影响下欠购房款未能按期给付给某建设投资公司,该健康科技公司三名股东中的一位又是被申请人公司股东,认缴资本迟迟未能到位,后来为了图方便,就由被申请人将入股款以代付购房款的形式向某建设投资公司转款,实际上这笔款项是入股款,该房产仍然属于申请人所有。夏律师经过分析事实与梳理证据认为被申请人与该健康科技公司产生法律纠纷要求拍卖申请人房产无事实与法律依据,遂而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

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夏律师表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能否胜诉,本质上是要判断“案外人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民事权益”面对这种疑难案件,厘清代理思路,明确法律适用十分重要。在本次会上,夏律师还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执行异议程序相关司法解释,参与听课的律师们也都发表了自己办理执行异议案件的心得。这种互动方式不仅增强了讲座的趣味性和参与性,也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理解与认识。 
本次《执行异议程序中相关实务问题的思考》讲座的开展,对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将会促使律师们深入研究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及重点,以执行异议为突破口,从中汲取经验,探索出更多解决“执行难”的科学合理的方案。瀛格所的律师们一直致力于专业化发展,争取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夏明志律师,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事30多年司法实践工作,广泛涉足民商事、刑事、执行等诉讼和非诉领域,安大法律硕士,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经验丰富,熟谙诉讼程序与规则,擅长合同业务、劳动争议及解决侵权等纠纷,是您解决法律事务的得力助手。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

夏明志律师联系方式:13865761533(微信如下)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D座15楼

 

 
 

 

作者:瀛格小编 | 发布时间: 2024-07-18 | 230 次浏览 | 分享到:
© 2025 安徽瀛格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1-63667606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置地广场D座15层   免责声明   皖ICP备2023012570号-1